私立復旦中學班級電腦管理辦法
訂定日期:92.9.1
1. 各班電腦由電腦中心維護;如有故障,請至電腦中心報修 ( 亦可利用「數位校園」之電腦管理報修 )。
2.
各班電腦如有人為破壞之情形,維修之費用由各班自行支出。人為破壞之認定由電腦中心維護人員認定,軟體還原費用為100元,硬體視實際支出賠償。(
自行拆裝班級電腦視同人為破壞 )
3.
禁止在班級電腦中下載遊戲或安裝未經電腦中心授權安裝之軟體。違反者,除禁止對校外連線一個月外,作業系統發生毀損時比照人為破壞收費。
4.
禁止利用班級電腦瀏覽不當資訊網站,如情色、暴力等相關內容網站。違反者,禁止對校外連線一個月。
5.
早修、課堂、午休時間,除科技股長公務使用或經導師同意之同學外,其餘同學不得使用班級電腦。
6.
各班電腦請在每日放學前,確認電腦已關閉。電腦電源未關閉之班級,禁止對校外連線一週。
7.
各班電腦上網開放之時段為早上7:20~下午4:40。如有公務上之需求,需要在下午4:40後使用,請由各班導師向電腦中心申請開放網路。
8.
班上同學如有違反前述2~5項且情節重大者,違規學生及科技股長送請學務處生輔組處分。
9.
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