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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室 教務處 職稱 國中部主任兼註冊組長 發佈人 謝明佑
摘要 【公告】107年高一學費補助說明 日期 2018-07-20
內容報導 以下內容有點多,請耐心看完(目前高一同學可以問導師補助審查結果,目前只補助5000元的同學若通過排富12月底會再退同學17800元)

高一同學若為獨生子女、戶口未滿桃園一年及身障人士子女這類須要看收入排富者,學費補助都先統一只補助5000元,俟10月底11月初教育部學費調查結果出來,12月底撥款後會再將差額(例如17800元)以支票發還家長。之後,一下的補助會先行全數扣除於註冊單內。

本次符合下方第一點細項說明資格的同學因不須排富,當然直接從註冊單扣除22800元。
認定的方式會看同學交的戶口名簿影本,說明如下:
1.需有父母雙方資料,至少一人設籍滿桃園市一年(106年7月31日前)
設籍認定可用戶口名簿產生日期或是其上戶校資訊,若兩者皆不合會請同學提出說明
目前許多家長資料的部份省略記事會看不出家長是否有設籍一年,請家長補交資料時請確認有無106年7月底前遷入的日期,參考圖檔如下,上方資料日期未滿一年者其他記事須有相關日期佐證滿一年



另,只附父母一方資料者仍會認定監護權為雙親,若要提列單親者,學生戶口資料的敘述欄位不可省略

2.同學需有一位兄弟姐妹(若沒附兄弟姐妹會視為獨生子女;兄弟姐妹不限制有無住在一起或有無就學,只要年紀滿一歲就可以了)

3.以上資料若不同戶籍請將戶口名簿資料都印出來釘在一起



若獨生或外縣市需排富的家長若認為收入不會超過「148萬/年」的門檻(查調年度為105年所得,身障門檻為220萬/年),8月填寫學費補助申請表時可來領切結書,填寫後連同註冊繳費單(預計8月1日發)繳到教務處註冊組可先換已扣22800元的繳費單,若10月底審核通過就沒問題,若審核沒過就要補繳學費差額。如果想先繳了學費之後學校再退款也可以(就不用寫切結書了)

目前請同學上網到復旦ONLINE填寫基本資料,建議未申請補助的同學也填妥父母資料,若10月底發現同學可以補助22800元時會通知家長申請補助(畢竟這補助會比公家的13500元補助還多)。


以下是學費補助的細項說明:(想看圖示簡易說明者可以點本連結查看)

一、符合設籍桃園滿一年且非獨生子女者,免排富皆可補助22800元。
1.可點選桃園市學費補助實施計畫查看(可見相關網址),這類同學於註冊時直接會扣除學費,只須繳交註冊費約一萬三千元。
(同學8月份填寫教育部的申請表仍要勾選「收入為148萬以下」的申請,萬一10月底的調查結果為收入超過者,學校會對收入超過的發桃園市申請表,符合桃園資格的一定會通過補助,總計可申請到22800元的補助;只有收入超過148萬的同學才能接受桃園市的補助,所以就算明知收入超過者也必須勾選申請表第一項同意「收入為148萬以下」的申請
2.若家長為軍公教單位可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者,請申請學校的補助不要再到服務單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。(本項補助較優,而此兩項僅能擇優補助一項)

二、不符合上述資格之同學,需透過教育部排富調查(請在復旦ONLINE提供父母身份證號),若通過家庭年收入148萬元以下的排富仍可補助22800元,未通過者(收入超過者)仍可申請5000元補助。
1.通常為「獨生子女家庭」或「兩個家長或同學本人戶口不在桃園滿一年的家庭」,由於教育部的審查結果為10月底才會回報給學校,12月底補助會撥款,故此類同學學校一律於註冊時先只補助5000元(註冊費補助後約三萬出頭),俟教育部審查通過後,十二月底會再將差額以支票發還給同學。

2.只補助5000元的同學若有繳費上的困難,並確定105年家庭年收入會通過148萬元以下的門檻,可於領到註冊單後,可至教務處取得切結書,將切結書與直註冊單拿到教務處註冊組,亦可先行補助22800元(不需附任何資料,但10月底的審查結果若為未通過時必須補繳學費差額;未寫切結書者若通過補助一樣會退支票);9月底要申請校內清寒獎學金者屆時也請注意學校首頁資訊。

3.若確定105年排富未過但106年排富會通過者,可以將註冊單並附106年父母及學生三人的所得清單(不是報稅的白單而是藍色的所得清單)至教務處,亦可直接通過補助(所得清單為藍色證明,可至各稅捐處申請)並換扣除金額後的註冊單。

4.若為獨生子女或外縣市的軍公教人員子女(註冊單未扣補助者)想利用上述第2.3點申請補助者亦可申請,若10月底結果有補助22800元者請申請本校補助並放棄原服務機關的學費補助申請;若結果只補助5000元建易放棄本校補助申請,至家長服務機關申請13500元子女教育補助金。故建議本要申請公家補助的家長也在本校ONLINE系統登記雙親身份證號,若通過補助資格學校會通知學生

三、身障人士子女因也有105年家庭年收入須低於220萬元的門檻,目前本校不補助身障的部份,同學亦可依前述第二點的方式先行切結後亦先享有學費補助的優惠,或先繳納註冊費俟補助結果出爐後會再退款給同學。

四、具有兒少扶助資格的同學,家長可改向社會局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,通過後每學期可額外申請約三千多元的雜費補助(但兒少其他補助可能會消失,請自行衡量);未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者則無法申請該項雜費補助(通常還是會有22800元的免學費補助)。

五、以上若有疑問請於白天上班時間電洽教務處註冊組,電話:4932476轉210謝組長。  
 
相關網址 https://svhs.ncnu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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